有农村户12,无宅基地怎么办?
松阳律师
2025-04-08
你的诉求是什么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重庆宅基地申请条件
1. 申请人资格
户籍要求: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且户籍在本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。
“一户一宅”原则: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其他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。
特殊情况:包括因结婚、法定收养、自然出生、政策性移民等确需建房的情形。
2. 宅基地面积标准
面积限制:每人建设用地不超过30平方米,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出60平方米。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,4人户按4人计算,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。
扩建限制:扩建面积应连同原有面积合并计算,不得超出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和建筑面积标准。
3. 选址与规划要求
规划符合性: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村庄规划等,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
特殊区域限制: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。
4. 不予批准的情形
已有宅基地: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或超出法定标准的。
转让后申请: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。
其他情形: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村规划,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 老师
1. 申请人资格
户籍要求: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且户籍在本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。
“一户一宅”原则: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其他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。
特殊情况:包括因结婚、法定收养、自然出生、政策性移民等确需建房的情形。
2. 宅基地面积标准
面积限制:每人建设用地不超过30平方米,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出60平方米。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,4人户按4人计算,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。
扩建限制:扩建面积应连同原有面积合并计算,不得超出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和建筑面积标准。
3. 选址与规划要求
规划符合性: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村庄规划等,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
特殊区域限制: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。
4. 不予批准的情形
已有宅基地: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或超出法定标准的。
转让后申请: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。
其他情形: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村规划,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 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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